助力养老产业发展:深度解读中国养老市场政府主导的发展模式(四)
发布时间: 2023-06-29 预览次数:

(三)市场发展模式中的政府与市场

政府主导的市场发展模式能否成功的关键是明晰养老产业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尽管国家层面的指导性文件已经做出了明确的界定,但实践中仍然需要分类管理、分类合作。

2011 年,国家颁布了《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11~2015 年)》两个指导性文件,均明确了养老产业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前者提出了“一适应、五结合” 原则即:“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的原则,“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协调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原则,“道德规范与法律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后者则提出了 4 个基本原则,分别是:“统筹规划、分级负责”、“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深化改革、持续发展”。

具体实践中,根据养老服务购买者的不同经济条件,可以将之分为低端群体、中端群体和高端群体,分别对应无力自我供养者、有一定自我供养能力者和有较高自我供养能力者。政府在不同群体养老中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有所不同,在低端群体的养老问题上,政府体现的作用是政策主导新颁布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也明确指出,“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和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在中端群体的养老问题上,政府体现的作用是财政补贴,在高端群体的养老问题上,政府体现的作用是政策支持。实际上,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已经明确指出,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机构。

确定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分工合作关系之后,参与方的角色就能够被情渐界定。家庭提供的养老服务主要是日常生活照料、营保健和亲情关体方面、政府除了市场监管、提供优惠政策外,还需要承担基本养老保障。并可以作为“第三方”参与养老服务市场,鼓励如志愿者机构、慈善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和民间商业组织发挥作用,为老龄群体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的服务包括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

从 2012 年开始,全国老龄办首先提出“智能化养老”的理念,鼓励支持开展智慧养老的实践探索。

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促进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

2017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计划在5年内建设500个智慧健康养老示范社区,意味着智慧养老驶入发展快车道。

2021年10月,工信部、民政部、国家卫健委共同印发的《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产品及服务供给能力明显提升,试点示范建设成效日益凸显,产业生态不断优化完善,人民群众在健康及养老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稳步提升。

2022年4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指出,适应常态化防控需要,促进新型消费,加快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扩大升级信息消费,培育壮大智慧产品和智慧零售、智慧旅游、智慧广电、智慧养老、智慧家政、数字文化、智能体育、“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托育”、“互联网+家装”等消费新业态。

中国养老产业在近年来发展迅速,政府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政府主导的市场关系中,智慧养老成为重要的发展方向。政府在制定政策支持下,为智慧养老和相关业务流程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然而,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也需要平衡和协调。政府应该为市场提供充分的发展空间,并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透明性,从而实现智慧养老和相关业务流程在市场上的良性发展。同时,市场也需要积极响应政府的政策导向,为智慧养老和相关业务流程提供更加符合市场需求和消费者需求的产品和服务,从而促进中国养老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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